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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意见出炉 招录政策总体保持稳

省教育考试院17日发布《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高考时间为6月7日、8日、9日。

我省今年将继续自行组织高考命题,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分值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文科类、理科类考生3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3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与去年相比,总体上保持稳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教育部授权省级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高校招生计划分科类公布。其中,公布文科类、理科类分专业招生计划时,由招生高校依据培养目标、生源情况等,自主确定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及等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