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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从3月12日至5月中旬,对东莞市开展巡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对市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东莞市认真处理。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23129500,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16号信箱、邮编523083。同时,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主楼、东楼、西楼、北楼一楼门口,以及北楼市委市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厅门口设置“省委第二巡视组联系信箱”。